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门诊部3月9日起恢复部分接诊

发布时间:2020-03-11 14:26:23

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门诊部

3月9日起恢复部分接诊


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12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口腔专科医院等部分机构诊疗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卫办医函〔2020〕11号),我院响应政府号召,自春节假期后一直暂停口腔诊疗活动,同时积极开展线上咨询服务。

目前,我省已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我市已连续27天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 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41号)和《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卫医函〔2020〕42号),经评估并报备市卫健局同意,我院具备疫情期间恢复口腔门诊诊疗服务的条件。为满足市民朋友的口腔诊疗需求,我院按照“严格、规范、合理、有序”的原则,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做足消毒防护的前提下,决定自3月9日起有序有控恢复部分接诊,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3月9日起开诊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2:00、14:30—17:30。

二、为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疫情期间我院取消现场挂号,实行全面实名预约,分时段错峰就诊。请您通过我院微信公众号(点击标题下方蓝字“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门诊部”并关注即可)进行预约,并严格按预约时间到院(请预留15分钟预检分诊),凭身份证就诊。暂不提供电话预约服务,暂不接诊未预约患者。如您没有提前预约成功,请不要直接到我院来,以免跑空;如需取消预约或改期就诊,请提前与我院工作人员联系(0754—86501600)。

三、我院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制度,将对来诊患者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排查。所有患者及家属进入我院请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并如实登记近期的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史等相关信息。原则上就诊谢绝陪同人员,确有需要只允许一人陪护。候诊时请尽量减少走动,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四、因我院系口腔专科医疗机构,不设发热门诊。若您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症状,或有疫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史,建议先到市定点医疗机构筛查,以免贻误病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五、我院重点加强急性牙源性疼痛和炎症、牙外伤等急症和其他急需处理的口腔问题,并严格限制非急症患者诊疗操作范围,暂不开展牙周超声洁治(洗牙)。请您充分知晓口腔诊疗特殊性及潜在风险,谨慎安排就诊计划,建议非急症患者可待疫情控制后择期就诊。

六、为了您和家人的口腔健康,我院仍开通线上咨询服务,专家在线问诊,上班时间为广大口腔患者提供口腔疾病免费义诊/在线咨询,非口腔急症患者请优先选择在线咨询医生(点击下方识别二维码)。

七、后续就诊信息变更将及时通知,最新消息请关注我院公众号。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众志成城,共度时艰。感谢您的理解配合!

 

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门诊部

2020年3月6日